用户协议
更新日期:2026 年 10 月 12 日 生效日期:2026 年 10 月 12 日
欢迎使用 RingBoom运动环(以下简称 RingBoom 或“我们”)。本协议是你和我们之间关于使用 RingBoom App 及相关服务的约定。注册、登录或使用 RingBoom,即表示你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和《隐私政策》。如果不同意,请不要使用。
1. 服务内容
RingBoom 在你授权后读取 Apple 健康中的运动数据,提供:今日三环和训练、火力(综合分)、好友榜和小组榜、对决、小组目标、动态和快拍、日报周报、奖章、每日奖项、训练心率解读、推送提醒和小组件。
目前所有功能免费。以后如果推出收费功能,会提前在 App 内说明价格和规则,由你自己决定是否购买。
2. 年龄要求
RingBoom 面向 14 周岁及以上的用户。未满 14 周岁的,请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和陪同下使用。
3. 账号
- 你用手机号注册和登录。请使用本人的手机号,保管好密码和验证码,不要把账号借给、转让或出售给他人。
- 账号下的操作视为你本人的操作。发现账号被盗用,请尽快修改密码并联系我们。
- 你可以随时在“我的 → 设置 → 账号与安全”中注销账号。注销后数据的处理方式见《隐私政策》第 7 节。
4. 使用规则
使用 RingBoom 时,你不得:
- 伪造或篡改运动数据(包括用模拟器、脚本、改装设备、修改健康数据等方式刷分),或用其他方式破坏排行榜、对决和奖项的公平;
- 用自动化工具批量注册、登录、加好友、发送请求,或攻击、干扰我们的服务器和接口;
- 在昵称、头像、小组名称、举报说明等内容中发布违法、色情、暴力、歧视、侵犯他人权利或骚扰他人的内容;
- 冒充他人,或未经同意收集、传播好友和组员的运动数据和个人信息;
- 利用催一催、对决、表情回应等功能骚扰他人;
- 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或 Apple 的平台规则。
5. 你提交的内容
- 你上传的昵称、头像、小组名称等内容,权利归你或原权利人所有。为了提供服务,你授权我们在服务范围内存储、处理这些内容,并按你的隐私设置展示给好友和组员。这项授权在你删除内容或注销账号后终止(备份按《隐私政策》第 5 节处理)。
- 请确保你有权使用你上传的内容。
6. 举报与违规处理
- 你可以在 App 内举报违规的用户或小组,也可以拉黑对方。我们会处理举报,必要时联系你了解情况。
- 发现违反本协议的行为,我们可以视情节采取以下措施:要求修改、删除或重置违规内容(例如把昵称、头像、小组名恢复为默认),取消相关排名、对决结果或奖项,限制部分功能,暂停或终止账号。
7. 健康提示
- RingBoom 不是医疗器械,也不提供医疗、诊断、治疗或专业训练建议。心率区间、最大心率、训练分析等都是根据你的数据估算的结果,仅供参考,可能不准确。
- 运动请量力而行。身体不适、患有疾病或正在接受治疗时,请先咨询医生。不要为了排名或对决勉强运动。
- 排行榜、对决和奖项只是好友间的娱乐,不代表健康状况或运动能力的评价。
8. 隐私
我们如何收集、使用和保护你的信息,见《隐私政策》(https://ringboom.online/privacy/)。
9. 服务的变更、中断和终止
- 我们会持续调整和改进 RingBoom,可能增加、修改或下线部分功能。影响较大的变化会在 App 内或官网提前说明。
- 因系统维护、网络故障、运营商限制、Apple 或其他第三方服务异常、不可抗力等原因,服务可能暂时中断或数据同步延迟,我们会尽力尽快恢复。
- 如果我们决定停止运营 RingBoom,会至少提前 30 天在 App 内或官网公告,并说明数据的处理方式。
10. 责任限制
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:
- RingBoom 按现状提供,我们不保证服务一直不中断、没有错误,也不保证排名、比分、奖项和分析结果完全准确;
- 对于因你违反本协议、你的设备或网络问题、第三方服务异常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,我们不承担责任;
- 本协议不排除或限制依法不能排除或限制的责任。
11. Apple 相关说明
- 你通过 App Store 获取 RingBoom,同时适用 Apple 的媒体服务条款和标准许可协议。本协议由你和我们订立,Apple 不是本协议的一方,不对 RingBoom 及其内容负责。
- Apple 健康、Apple Watch、App Store 是 Apple Inc. 的商标。RingBoom 与 Apple 没有隶属或合作关系。
12. 协议更新
协议有变化时,我们会更新本页和更新日期;重要变化会在 App 内提示。更新后继续使用 RingBoom,即表示你同意更新后的协议。
13. 适用法律和争议
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(为本协议之目的,不包括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)。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,双方先友好协商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。如果你所在地的法律给予你更多的消费者保护,以当地法律为准。
14. 联系我们
如有问题,请发邮件至 kp199610280039@gmail.com。